欢迎您光临南京党史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导航联系我们
今天是
今天是
学会之声     |     学会简介
       当前位置:首页>>学习研究
  • 迈出执政的第一步——南京人民政权诞生
  • 来源: 南京党史网    
  •   

    (解放初期流通的人民币)

      稳定金融、物价  

      金融物价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解放前的1948年8月到1949年4月9个月间,南京市场物价上涨了十万倍以上,市民对此深恶痛绝。为扭转金融秩序混乱、物价不断上涨的局面,市军管会从统一货币开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4月28日,市军管会发出布告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所发行之人民币为本位货币,自即日起,所有完粮纳税以及一切公私款项收付、物价计算、账务、债务、票据、契约等,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及清算的单位;“金圆券”自即日起为非法货币。当时上海等地尚未解放,南京市人民银行在市军管会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金圆券”采取了“以排为主、有限额的收兑为辅”的方针,规定了兑换期的比价:4月28日为1∶2500(人民币1元折合“金圆券”2500元),5月2日为1∶4000,5月4日为1∶6500,5月 5日为 1∶8000。自5月2日起,南京在全市设立了34个兑换点,全面收兑“金圆券”。收兑工作历时4天内,共收“金圆券”876亿多元,兑换人数为82482人,兑出人民币1298万余元。5月5日,市人民银行通告停止兑换,人民币成为南京市场上唯一合法的通用货币。

      排除“金圆券”后,阻碍人民币占领流通市场的劲敌是银元。由于人们饱受通货膨胀危害,产生了重物轻币的心理,往往抵制纸币而使用银元,当时,南京大街小巷都有银元贩子活动,特别是新街口、大行宫、中华路、建康路、夫子庙等地,银元黑市买卖十分活跃。匪特和投机者的操纵,使银元非法流通不仅严重影响了物价并阻碍人民币进入市场。为了打击金融投机,确立人民币在流通领域的信用与购买力,市委、市军管会、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取缔银元投机的斗争。

      1949年5月中旬,根据华东局的指示,市军管会、市委对禁止银元流通工作,大体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了“稳步前进,逐步消灭”的方针,准许人民贮藏银元或到人民银行按牌价兑换人民币,但不得以银元计算物价或直接买卖货物;第二阶段为全面动员和全面查禁银元交易阶段。市军管会先后组织了130多人分别到新街口、大行宫、中华路、下关等地区,向市民深入宣传禁止银元交易的必要性。经过宣传,市民对查禁银元的意义虽然有了初步认识,但大部分群众对人民币币值能否稳定还存在着观望的心理,商店仍暗中以银元支付。6月11日,市政府颁发布告,停止了银元交易所的活动,并号召全市人民检举投机。10月12日,根据华东局颁布的金银管理办法,市政府宣布解散银元交易所,并劝导和帮助银元贩子转业。同时,银行调整金、银、美钞兑换牌价,增设5处固定兑换所以及流 动兑换车。银元公开买卖逐渐绝迹,人民币信誉有了提高。

      为稳定金融物价,促进生产经营,市军管会还加强了对私营银行、钱庄的管理,严厉打击地下钱庄。接管了混有官僚资本的四明、通商、新华、中国实业等银行的官僚资本,引导私营银钱业主守法经营。1949年11月,私营行庄组成“南京市私营银钱业联合银团”。1950年1月,在国家银行直接参与下,联合银团改组为“南京金融业联合放款处”,维持与恢复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自1949年5月至1950年2月市人民银行先后发放工商业贷款2055286万元(旧人民币),其中对公营企业贷款占50.9%,对私营企业贷款占45.8%。

      南京解放后的一年中,曾经历了3次物价上涨。1949年5月至7月中旬,由于银元投机猛烈,带动物价上涨,南京市场上出现了解放后第一次物价动荡。6月,市人民政府在禁止银元交易的同时举办了折实储蓄业务,物价出现短暂平稳。但由于粮食青黄不接,加上部分地区发生水灾,导致粮价上涨并带动了其他物价的上涨。市人民银行在这期间,一直坚持固定的低息政策,为稳定金融物价和扶助生产做出了努力。10月中旬,由于上海开始发生物价巨大波动,粮食、棉纱、五金、化工等产品价格,每天以20%到30%的幅度猛涨,并迅速波及周边城市,南京物价再次大涨。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指示,首先管制米市,接着筹设了纱布市场。市贸易总公司一面配合各地全面抛售物资,一面 普遍增设特约代销店,直接为广大市民提供生活必需品,促使物价逐步回落到正常范围。

      1950年元月上旬,少数不法米商乘大米到货不畅囤积居奇,高价进行黑市交易,形成供求失衡现象,米价不断上涨。下旬,南京市委、市政府断然采取措施,严查获囤米不卖及进行黑市交易的不法米商,并分别予以处罚;同时,南京市贸易总公司以平价先后供售了24143担食米,有力地调节了市场对大米的需求,价格渐趋回落。3月初,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关于统一国家财经工作的决定》后,全市物价进一步下跌,自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粮食、棉纱等10项主要商品价格已平均下跌36.65%;在市人民银行的有力引导下,私营银行钱庄的存放款利率,也逐步抑低了60%至80%。5月23日,为了更及时、灵活地调剂和掌握市场,市人民政府又将南京贸易总公司改组为花纱布、粮食、百货、土产4个专业公司。

      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南京人民在十分困难、复杂的情况下,扼制了通货膨胀,结束了物价飞涨不已的局面,赢得了南京人民对政府金融政策的信赖,为全面恢复和发展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无标题文档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版权所有:中共南京市党史工作办公室 备案号:苏ICP备05004952号-7   支持单位: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访问量统计: 显示网站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