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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地区抗战亲历者说》项目出版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10-16 来源: 市委党史办    

  • 2025年是伟大的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为缅怀这段血与火的历史,向抗战胜利80周年献礼,以激励后人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奋发自强,根据《南京市2021—2025年党史工作规划》的要求,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拟编撰出版《南京地区抗战亲历者说》。现就该项目出版服务发布比选公告,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出版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服务需求

    1.项目概况:《南京地区抗战亲历者说》拟通过选取南京地区抗战各个时期的亲历者、参与者的口述回忆资料,以第一人称讲述的方式,全面、真实、立体地展现南京地区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艰苦卓绝、浴血奋战、坚定不移、英勇无畏的抗日斗争历程。

    2.出版要求:16,成品尺寸170*240,纯文字约38万字,图片约200幅,印数为1500册,黑白印刷,平装,封面要求艺术纸加工艺,内芯不低于80g双胶纸。

    3.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16.1万元(包含相关专家审读费用、作者及图片稿酬)。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比选;

    (3)拒绝存在违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即供应商因违法被全国各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列入行政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存在联合惩戒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比选活动。

    三、出版服务机构的比选确认

    《南京地区抗战亲历者说》项目出版服务机构的确认,在有效报名参选机构中比选,以报价、服务和以往业绩为重点考量指标。比选结果经室务会研究确认后可在本公告发布平台查询。

    四、参选材料报送要求

    有意参选的出版服务机构需在2024年10月22日前报送报名表,10月25日前报送参选材料。所有参选材料需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最终比选确定的出版服务机构需提交纸质原件。

    联系人:张湛钧 025-83638762

    邮 箱:a1323210721@163.com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四楼



    附件:《南京地区抗战亲历者说》项目出版服务机构比选报名表




    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

    南京地区抗战亲历者说

    项目出版服务机构比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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