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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宝珍
  • 来源: 南京党史网    
  • (1902-1934)

      何宝珍,女,化名王芬芳,湖南道县人,1902年,出生于一个贫寒之家。她10岁就被送给蒋姓地主家的佣人做童养媳,除了服侍地主一家老小外,还要陪送地主家女儿上学,也因此获得了读书机会。1918年秋,她以优异成绩考入衡阳湖南省立女子第三师范学校。

      五四运动风潮席卷衡阳,何宝珍带头剪辫子、上街游行、演新戏,成为三女师爱国运动的积极组织者。1922年,在衡阳地下党负责人张秋人的培养下,何宝珍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并担任三女师团组织负责人。在反对校长欧阳骏的斗争中,何宝珍带头揭露学校当局的腐败专制,被校方开除。无家可归的何宝珍在张秋人的介绍下,以亲友名义住进了长沙清水塘毛泽东、杨开慧家里。在他们的影响和关怀下,何宝珍的革命信念更加坚定。1923年春,何宝珍转为中共党员。当时安源大罢工取得了胜利,工人运动蓬勃发展。何宝珍来到安源,在刘少奇领导下,在路矿工人子弟学校和工人夜校当教员,何宝珍对工作的热情和负责,得到刘少奇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4月,何宝珍与刘少奇结为革命伴侣。1925年5月,刘少奇到广州参加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何宝珍也到了广州。会后,她随刘少奇到上海全国总工会工作,参加了轰轰烈烈的五卅运动。以后又和刘少奇辗转武汉、江西、天津、东北等地,从事革命工作,最后来到上海。1932年冬,刘少奇调到江西中央苏区,何宝珍带着小儿子留在上海,并担任全国互济会营救部长。

      1933年3月的一天,何宝珍被敌人堵在家里,匆忙中只来得及把小儿子推到邻居大嫂怀里,自己却被捕了。何宝珍被带到上海警察局,又被解往国民党南京宪兵司令部,她化名王芬芳,被判处15年徒刑,押往南京模范监狱。何宝珍与帅孟奇、夏之栩、耿建华等人关在一起,在狱中坚持斗争。活泼开朗、机智聪慧的何宝珍被难友们称为“小大姐”。她常常唱歌、唱京戏,给姐妹们带来了精神上的鼓舞。1934年秋,由于叛徒出卖,何宝珍的身份暴露,面对敌人的酷刑逼供,何宝珍只有一句话:“要口供没有,要命,有一条!革命者是杀不尽的!”1934年深秋的一个凌晨,何宝珍在南京雨花台英勇就义,牺牲时年仅34岁。

      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刘少奇偕同夫人王光美专程到南京雨花台凭吊何宝珍,称她为“我党杰出的女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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