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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党史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党史资料数字化建设)监理服务询价书
  • 发布日期: 2025-03-19 来源: 市委党史办    
  • 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拟就南京党史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党史资料数字化建设)监理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

    南京党史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党史资料数字化建设)监理服务

    二、监理费用

    最高限价1.16万元(项目建设费28.5万元)。

    三、项目概况

    南京党史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党史资料数字化建设),是2024年由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申请立项、经市数据局批准建设的数据平台,旨在提升党史资料利用率,促进南京党史深入研究,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增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一)工作内容

    具体监理服务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变更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沟通协调等。包括并不限于:

    1.合同签订。要求在承建合同中明确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协助业主单位对承建合同进行评审;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召开会议,明确项目实施及变更的沟通、协调机制;组织邀请工程相关方参加项目首次会议及其他会议(建设方、承建方、设计方、检测方、需求方等)。

    2.计划制定。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计划文档,签署监理审查意见,经业主单位同意后执行。

    3.需求分析。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需求分析计划,监督承建单位开展需求分析活动,组织对系统需求进行评审。

    4.详细设计。督促承建单位按照计划的要求开展软件详细设计活动;评价软件详细设计和测试需求(与合同、初设的一致性、测试及维护可行性等);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软件详细设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

    5.开发测试。督促承建单位依据系统需求和设计文档进行开发,保证程序实现和需求相一致;可要求承建单位开放系统源代码,抽查软件编码规范;督促承建单位开展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程序提交质量;检查承建单位测试过程中的问题记录,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软件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并检查其改正的记录;在系统测试阶段应督促承建单位跟进业主单位或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情况,并应取得系统测试报告以及回归测试的测试记录。

    6.系统部署。根据前期工作成果(招投标文件、承建合同、需求规格说明书),审核已部署的系统,对功能需求、性能需求、安全需求、保密需求等内容提出监理意见;监督承建单位解决系统部署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形成系统问题跟踪记录;督促承建单位验证数据迁移结果,保证数据迁移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做好记录,形成数据迁移验证和确认检查表。

    7.项目初验。与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软件系统功能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形成软件系统功能检查表;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初验申请;要求承建单位提交验收方案;协助业主单位组织项目初验;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予以记录;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确定整改要求和整改后的确认方式,必要时,应组织重新验收;参与对初验结果的确认,签署初验报告。

    8.系统试行。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形成系统问题跟踪记录;系统试运行涉及项目变更的,监理机构应组织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变更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对新旧系统的影响,对费用、效益、质量和进度等的影响,变更有关的申请、评估、计划、实施、验证等,应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系统试运行报告,协调业主单位和/或使用单位提交系统使用意见。

    9.项目终验。协助业主单位审核系统是否满足终验条件;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终验方案;参与终验,签署终验报告,验收活动和结果应形成文档;督促承建单位解决终验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要求承建单位提交项目移交申请,宜包括软件交付清单、相关工程文档和必要的联系信息,并做好交接记录,形成软件工程项目移交清单;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完成工程监理总结,整理工程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移交业主单位。

    (二)工作要求

    本次监理服务,按照相关建设标准规范,提供专业的监理服务,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协调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和工程进度,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协助采购人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按照“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原则,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保证建设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实现建设目标。

    (三)其他相关事宜

    该项目包括按照工作要求,完成上述工作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 付款方式

    项目全部结束后支付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1)具备工程监理通信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乙级()以上资质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有近三年相近、同类项目监理业绩,并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公告(含复印件)的证明材料。

    4.各单位对获取的相关资料具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外传,否则应对失泄密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六、询价公告发出时间、项目地点

    发出时间:2025319

    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七、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方式

    202532618:00时前,报价文件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651113148@qq.com,纸质快递或送达至:南京市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办公楼4楼,邮编:210008。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服务整体功能。

    八、成交标准

    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九、报价文件

    1.报价书(见附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公章);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婷婷     电    话:18151693962


                        

    2025319
















    附件:


    报   价  书

    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报价方全称盖章)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南京党史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党史资料数字化建设)监理服务“询价”采购提供报价。我方保证履行询价书的要求及报价书的承诺。

    详细报价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单位

    数量

    监理服务费

    备注

    1

    南京党史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党史资料数字化建设)监理服务

    见询价书要求

    1










    报价总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填报要求

    1.本报价书投标人必须写清楚,单位盖章后快递或密封送达南京市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办公楼4

    2.最终监理费用以中标合同价进行结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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